重新介绍 JavaScript(JS 教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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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会有这一篇“重新介绍”呢?因为 JavaScript 堪称世界上被人误解最深的编程语言。虽然常被嘲为“玩具语言”,但在它看似简洁的外衣下,还隐藏着强大的语言特性。 JavaScript 目前广泛应用于众多知名应用中,对于网页和移动开发者来说,深入理解 JavaScript 就尤为必要。

与大多数编程语言不同,JavaScript 没有输入或输出的概念。它是一个在宿主环境(host environment)下运行的脚本语言,任何与外界沟通的机制都是由宿主环境提供的。浏览器是最常见的宿主环境,但在非常多的其他程序中也包含 JavaScript 解释器,如 Adobe Acrobat、Adobe Photoshop、SVG 图像、Yahoo! 的 Widget 引擎,Node.js 之类的服务器端环境,NoSQL 数据库(如开源的 Apache CouchDB)、嵌入式计算机,以及包括 GNOME (注:GNU/Linux 上最流行的 GUI 之一)在内的桌面环境等等。

JavaScript 是一种多范式的动态语言,它包含类型、运算符、标准内置( built-in)对象和方法。它的语法来源于 Java 和 C,所以这两种语言的许多语法特性同样适用于 JavaScript。JavaScript 通过原型链而不是类来支持面向对象编程(有关 ES6 类的内容参考这里Classes,有关对象原型参考见此继承与原型链)。JavaScript同样支持函数式编程——因为它们也是对象,函数也可以被保存在变量中,并且像其他对象一样被传递。